长顺县天灯坡山体、景观亮化工程公开发包公告
长顺县天灯坡山体、景观亮化工程公开发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顺县天灯坡山体、景观亮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长顺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长招标办发[2018]2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长寨街道办
2、建设规模:建设有天灯坡山体投光灯168套、步道灯200套、洗墙灯270套、瓦片灯2100套、射灯82套以及电源开关58套、配电箱、主分控器,电力电缆10054m,信号线4300m,配管14230m等相关配套设施。
3、项目工期:90日历天
4、项目总投资:259.92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等。
6、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根据需要可以自行现场踏勘。
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9.80万元
9、项目编号:CSGGJY-GC06-********7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可以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顺县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提取,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5.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年9月20 日 09:00:00至2018年10月11日12:00:00(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顺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长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8200 0000 0001 8869 39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1日15时00分,地点为长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顺县分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顺县 地 址:贵阳市宝山南路564号
联 系 人:王影 联 系人:彭星慧
电 话:152*****891 电 话:****-********
2018年9 月2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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