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塘整治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2018年山塘整治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吉州区2018年山塘整治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州区2018 年山塘整治专项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安市吉州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州区兴桥镇、曲濑镇、长塘镇和樟山镇;

2.2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 772万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山塘坝体整治、溢洪道整治、平斜涵管整治以及工程环境整治和工程管理设施整治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本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2个标段,(1标段施工标约416.1万元,2标段施工标约355.9万元)详见附件《招标项目情况表》。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应提交其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开具日期須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対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2018年10 月 19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接受时间与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0 月 19 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同上),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开标厅。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有关说明

(1)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4)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项目或本单位以外的公职人员并须在本单位施工缴交社保半年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还将企业及建造师列入吉州区招标办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说明与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任意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且都排序第一时,则按开标顺序在前的标段确定为其预中标标段,该投标人不再进入其他标段的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其他标段的B值计算),本项目开标顺序按照1→2标段的顺序开标.

(6)各潜在投标人违反以下规定一经核实,业主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将该企业列入吉州区招标办黑名单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1、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围标、串标、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2、为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企业挂靠及中标单位管理人员弄虚作假现象,业主单位将对中标企业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每月出勤少于15天的;3、中标公示结束一周内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到场与业主签订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施工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一份满足招标要求的承诺函原件,否则现场按无效标处理。承诺函要求及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安市吉州区水利局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区政府

联 系 人:黎志凌            电  话:139*****4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欣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沿江路古南蓝湾1栋2单元301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83*****912

监督单位:吉安市吉州区水利局      电  话:****-*******

附:1、《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号

标段地点

招标金额(万元)

工期(日历天)

施工1标

兴桥镇

约416.1

90

施工2标

曲濑镇、长塘镇、樟山镇

约355.9

90

附件2

承诺函

致: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工程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姓名: 注册编号: )在参与本项目开标以前没有在建项目,且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参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及安全员等招标文件所要求投入的其他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未在其它单位任职或兼职。
四、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六、本单位及拟投入人员不得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七、服从发包人严格的考勤制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每月应在工地工作至少 22 日,否则按500元/人罚款,离开工地应经发包人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指定经发包人同意的代表人(二级项目部主任),否则按违约处理;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投标书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均不更换(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接受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承诺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 整治 山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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