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园2018年消防维保工程招标公告
科创园2018年消防维保工程招标公告
南通市建设工程科创园2018年消防维保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 |||||||||||||||
(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科创园2018年消防维保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创业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创业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维保进行公开竞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市城东镇立发大道169号; | |||||||||||||||
(2)招标范围:消防维保; | |||||||||||||||
(3)维保期:1年 | |||||||||||||||
(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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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1)投标人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其他:(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 (7) 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 |||||||||||||||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中1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8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获取地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jyxx/tradeInfo.html。 | |||||||||||||||
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8日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安市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 | |||||||||||||||
5.2开标时间:2018年9月28日9:00,地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13室。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7 .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100元整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海安市城东镇立发大道169号 | 地址: | 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399号(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 | ||||||||||||
联系人: | 王艳 | 联系人: | 肖建华;徐兆霞 | ||||||||||||
电话: | 电话: |
标签: 消防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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