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管稽征服务中心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交通运管稽征服务中心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金华市交通运管稽征服务中心消防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交通运管稽征服务中心消防工程,已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发改基综[2009]41号批复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金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40万元(已落实50%,计人民币70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建筑面积约17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十三层、地下一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已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消防工程。
2.3 工程建设地点:北接宾虹路、西靠敬业路,东临达厦房产地块。
2.4 计划工期:满足整体工程施工进度要求,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排,剩余工期约450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二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3)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命文件;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6)外地进金施工企业须提供:a、备案过的《进金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b、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含义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原称项目经理、下同)身份证明》。c、属外省的进金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d、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医保单位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8)按本招标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申请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应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
2) 交易席位证。
6、资格预审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8、报名时间:2010年 3 月 8 日—3 月 10 日16:00前。(早上9:00-11:00,下午2:00-4:00)
9、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新330国道交叉口市工商局新大楼二楼)
联 系 人:经纬、张吉庆 联系电话: ********、********
10、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
招 标 人:金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双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双溪西路589号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州街55号9楼
联 系 人:张吉庆 联 系 人:赵闺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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