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招标公告
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招标公告
2018年灵武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韩氏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灵武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韩氏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8]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韩氏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武市崇兴镇杜家滩村沿山带;
2.2建设规模:雨污分离系统:棚顶雨水收集排放槽管2000米,雨水排放管道300米。污水处理系统:粪污四级沉淀池及氧化塘900立方米,排污管道900米,污水处理设备,配套抽粪车1辆。建设粪污处理系统1套:建设储粪场1200平方米,配套圈舍清粪车1台、配套粪污运输车1台、配套粪肥装载车1辆。(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不划分。
2.5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环保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投标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单位报名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一致,否则为废标。
3.2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和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灵武市信访局出具的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2月22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15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查询网址http://jzpt.ycsjjt.com/info/1028/25328.htm)。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查看)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9月21日至 2018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到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吴忠市裕民西街29号吴忠市建筑公司四楼,电话:139*****200)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逾期未领取资料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灵武市招投标交易中心4楼,(中心路与平安巷西南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灵武市韩氏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军 联系电话:135*****55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晓枫 联系电话:139*****200
7、(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韩氏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军 联系电话:135*****55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晓枫 联系电话:13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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