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红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千红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第012期 常山县千红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009-2010)年度
工程交易信息发布公告
项目编号第2010-012号 2010年2月5日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常山县千红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009-2010)年度
工程地点:常山县千红灌区
投资类别: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报建号:浙农综办【2009】88号文
工程规模:第一标段:450万左右第二标段:500万左右 第三标段:550万左右
发包内容:共三个标段(第一标段:总干渠(1+630~5+130m)、塔底支渠、金川弄支渠、塔底堰、黄家弄隧洞以及渠系建筑物;第二标段:北干渠(0+000~0+900m、6+100~8+840m)段、新屋排水渠以及渠系建筑物;第三标段:北干渠(8+840~15+843m)以及渠系建筑物)
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名称:常山县中型水库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常山县联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汪惠
联系电话:****-*******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2)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有类似工程业绩。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可以兼质量负责人,施工员上岗证和现场安全员C证。
(4)投标申请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四个岗位)、项目负责人和拟在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根据浙水建[2008]13号规定,招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查询。外省企业执行浙江水建[2009]30号文规定。
(6)投标人需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和有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如中标后有举报,经核查属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报各结束后,所有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名单报送检察院,请检察院协助核查该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记录,如有取消其投标资格。
报名需提供资料: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技术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现场安全员C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可以兼质量负责人)(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资料费:招标文件每标段800元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向常山县招投标中心缴纳800元席位费。
报名地点:常山县天马镇紫港小区紫港路2号(行政大楼)三楼
报名时间:2010年2月7日~2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14时至16时。
常山县中型水库管理局
常山县招投标中心
常山县联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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