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招标公告]灵武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银川市][招标公告]灵武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灵 武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公安局的委托,为灵武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实施国内公开方式招标,资金来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具体采购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2018NCZ(YC)000881

招标文件编号:NXXB-2018-C43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简述:

1、服务类项目,将约35600卷(包含公安专业档案及文书、会计、基建档案)的档案整理好,并将约60万页现行档案(以实际加工量为准)进行数字化加工;采购预算价约:52.04万元

2、货物类采购:防磁柜1台、加湿器1台、温湿度计1台、报警器1台、吸尘器1台、档案密集架75组、档案盒4000个、书梯、书车、电脑6台、A3快速平板扫描仪1台、A4高速扫描仪1台,彩色打印机2台,移动存储硬盘10个,彩色复印机1台。采购预算价约:34.96万元

(注:以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总采购预算金额:87万元

注:详细参数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8本次招标严禁挂靠投标。

4.2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

4.2.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2税务登记证;

4.2.3组织机构代码证;

4.2.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2.5信用查询记录(必须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分别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4.2.6 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资质要求

4.3、详细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公开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www.nx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资格文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CA锁业务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0

5.2 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5.3 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 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六、投标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2日上午9:30整(招标人自上午9: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八、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上午9:30整 ;

开标地点:银川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地址: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九、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单位: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龙联系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公安局

联系人:王桂兰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龙联系电话:****-*******

地址: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电子邮箱:********7@qq.com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18/09/21 12:17:32********1/********/" height="15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工服务 档案数字化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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