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家非商品(西北区2018-2020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华润万家非商品(西北区2018-2020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华润万家非商品(西北区2018-2020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华润万家就非商品(西北区2018-2020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
华润万家非商品(西北区2018-2020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二、 项目概况
1、概况:建筑面积约6000~25000m2/项目。合同期限内预计有15个大卖场项目编制标底(标底造价400-600万元不等),有15个大卖场项目要进行结算审核(送审金额400-700万元不等,包括装修及安装工程、消防工程以及广告招牌等),有20个标超、10个零星工程项目要进行结算审核(送审金额20-200万元不等)。
2、资金来源:华润万家自有资金
3、项目地点:服务地在西安市,项目所在地涉及陕西省、河南省、宁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自治区
4、项目内容:工程造价咨询,包含工程项目的标底编制和结算造价审核。
5、成果文件进度要求:单项目标底编制15天完成(含装饰、水、暖、电专业)。单项目工程结算造价审核45天完成(含装饰、水、暖、电专业)。
6、合同期限: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7、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根据提供的图纸及要求编制招标项目标底;
b、对送审的结算书、变更签证等结算资料进行审核,与施工方进行结算对数,并最终提供结算审核报告;
8、定标原则为:低价者得。
9、结算方式:固定费率。结算咨询服务费=基本收费+追加收费,基本收费以送审金额为计费基数,追加收费以审减金额为计费基数。标底编制费以标底价为计费基数。
三、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业务。
2、具有开户许可证;
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近两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承担过10个造价500万元及以上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结算造价审核,5个500万元及以上装修装饰工程项目标底编制的经验(装修装饰工程中要包含装饰、水、暖、电专业);
6、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两组以上固定人员,每组均需具备装饰、水、暖、电4个专业的人员,人员要具备3年及以上从业经验)和资金实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上);
7、没有外部的违法行为、信誉不良记录及违反诚信行为(报名单位提供相关自证承诺函);
8、项目联系人是投标报名单位的劳动合同人,且社保关系在投标报名单位1年以上;
9、外埠企业需要在西安市设有固定办公室,为华润服务的人员均需要在西安市办公;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预审资料要求
请提供下述文件清晰纸质件并加盖公章,在有必要的条件下我公司需对应查看原件。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2、 开户许可证;
3、 资质证书;
4、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近期开具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5、 业绩证明合同;
6、 咨询服务人员配备承诺函;
7、 商业信誉承诺函(没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诚信履约记录等)-自证
8、 项目联系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及社保关系证明文件;
9、 提供在西安固定办公室的地址及场所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并提供为华润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在固定办公室办公的承诺函;
10、 工程供应商资质预审文件(见附件);
11、 供应商信息调查表(见附件);
12、 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需投标单位补充的其它资料。
五、 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上述资格预审的资料需按顺序整理成册加盖投标方公章后及时送达招标联系人。
电子文件——加盖公章后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扫描成PDF版(证件类拍原件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招标联系人。
六、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8年09月21日至2018年09月28日17:00
逾期未送达联系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七、 投标保证金
壹万陆仟元整(不计息退还)
八、 合同主要条款
付款方式:每两个月按服务成果支付一次咨询费。付款前按要求提交付款资料。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120号华润万家西北总部办公楼
联系人:王智伟
电话:153*****606
提醒: 1. 请报名单位在提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招标单位对接人员进行确认,因技术原因(包含不限于网络故障、邮箱容量限制、病毒安全防控等)等非主观因素,致使招标人没有收到相关报名资料,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报名单位可通过以下途径行使合法权益主张。 1) 与公告载明的联系人进行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沟通; 2) 或致电我司申诉电话(许波***-********转2912或133*****296,邮箱xubo19@crv.com.cn;),但须提供证据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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