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博文化公园(雪野路以北)财务监理(含审价)服务 招标公告

世博文化公园(雪野路以北)财务监理(含审价)服务 招标公告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绿化与市容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世博文化公园(雪野路以北)项目财务监理(含审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世博文化公园(雪野路以北)项目财务监理(含审价)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绿化与市容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野路928号

联系方式:易卫军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恺 ***-********-***

代理机构地址: lukai@shabidding.com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世博文化公园(雪野路以北)项目财务监理(含审价)服务 1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备案完成、工程结算审价、配合竣工决算及审计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5年9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全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3)近三年(从2015年9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建部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获得该资质证书满三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6)投标人拟派的总监必须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7)外地企业应具有在上海的固定经营场所和专职服务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2日 09:00至2018年09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或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时,应携带好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20楼第九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价 财务监理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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