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万吨/年焦化装置焦化环保综合治理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20万吨/年焦化装置焦化环保综合治理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济南分公司120万吨/年焦化装置焦化环保综合治理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济南分公司120万吨/年焦化装置焦化环保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石化股份炼【2018】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济南分公司120万吨/年焦化装置焦化环保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济南分公司120万吨/年焦化装置焦化环保综合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济南市工业南路26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院内)。


2.3建设规模:120万吨/年焦化装置。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7920万元(不含税)。


2.5计划工期: 182 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开始工作日期2018年10月30日,中交日期2019年4月30日,开车日期2019年5月30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与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的能力相配套,焦炭量为500吨/塔(50万吨/年)、600吨/塔(70万吨/年),满足 “二炉四塔”流程、24小时生焦周期、每天二个焦炭塔除焦要求。目前此延迟焦化装置使用常规水力除焦方法进行除焦。为改善作业环境及达到环保要求,需要对装置进行密闭除焦改造,采用中国石化自主开发的密闭焦炭处理成套技术(SINOPEC Closed Coke Handling System, S-CCHS)对装置进行密闭除焦改造。


本次招标范围为:负责本项目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HAZOP分析、SIL分析、竣工图编制(含电子版光盘)、物资采购(不包括三剂、分析化验室内的分析仪器及材料费用)、工程施工(含开工保运)、单机试车、技术服务、专利许可,协助配合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含保运)、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项目文件归档等,承担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并对EPC总承包工程的质量、HSE、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行业甲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3设计许可证;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油化工行业密闭除焦项目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非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第3.1款第(2)项中的设计资质证书;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设备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设备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若组成联合体,须在交易平台上完成联合体协议书的签订。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8年9月21日15时00分至2018年9月27日15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15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


7.3开标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24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地址: 济南市工业南路26号


邮编: 250101


联系人:诸葛屹东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yidong668@126.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张蕾


电话:***-********138*****624


电子邮箱:zhanglei001.yssh@sinopec.com


11.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18年9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综合治理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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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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