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镇青堡村旅游公厕及停车场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龙凤镇青堡村旅游公厕及停车场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龙凤镇青堡村旅游公厕及停车场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工程概况:为推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青堡村拟建设一座旅游公厕和一个停车场。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二、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名称:1、龙凤镇青堡村旅游公厕及停车场建设工程
四、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有近三年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同时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方可有效。)
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工程预算:49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报价超过此预算视为投标无效)。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八、评标方式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九、报名方式
请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6)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以上资料彩色复印并加盖公章胶装一套。
十、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1日至9月27日17时止。
报名地点:青堡村委会
谈判时间:2018年9月28日上午10点。
谈判地点:青堡村委会会议室。
联系人:廖康元 18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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