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迁建项目一期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文件
重庆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迁建项目一期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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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3.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10-12 14: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本次设计部分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第2.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
开标时间 | 2018-10-12 14:00:00 |
开标地点 |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方式 |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委托代表人须是投标人单位员工,并有投标人为其缴纳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养老保险的证明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未提供委托书或委托书与身份证明不符的及养老保险证明的,退还其投标文件。(5)现场展示并核查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在交易中心提供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上没有显示出或没有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大袋是否按本表4.1.1项的规定密封。(7)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8)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下浮具体数值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现场进行随机抽取。(10)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11)开标结束。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无 |
递交时间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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