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购置办公用品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尖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购置办公用品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尖扎县发展和改革局:尖发改字【2018】268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尖扎县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尖扎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尖扎县

2.2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规模:购置办公用品及配套设施

2.4包数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或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6、 其他资质条件:(根据项目特点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应当详细列明)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4日至 2018年9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企业介绍信或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同仁县隆务镇康乐北路延伸段州政府3号楼7层青海佳和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9:00时,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康乐北路州政府3号楼7楼(青海佳和招标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尖扎县公安局

韩女士:138*****26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佳和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地址按以下联系

地 址: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隆务镇康乐北路延伸段州政府3号楼7层

联系人:霍女士、马女士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南州分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3851

邮编:811399

2018年9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用品 用房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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