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公园大地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二次)公告
中能公园大地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二次)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江苏省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苏建房[2007]114号)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将前期物业管理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中能公园大地项目前期物业管理 二、项目概况: 中能公园大地项目位于邳州市银杏大道北侧、岠山路西侧、长江路南侧、南京路东侧,总建筑面积170459.02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15418.3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31577.28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27642.14平方米,共计850户。睦邻中心面积2769.14平方米,其中物业服务用房681.8平方米,社区商业857.2平方米米,社区服务中心439.7平方米,社区活动中心504.4平方米,社区医院103.7平方米,一体化直燃机房182.34平方米,配电室、门卫等78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881.74平方米。机动停车位959辆,其中,地上车位164个、地下车位795个。容积率1.13、绿地率36.1%、建筑密度25.6%。出入口3个。小区内规划配套设施比较齐全,并安装了24小时电子监控系统,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该项目预计2018年10月份竣工。 三、招标人: 江苏中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信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物业管理或者物业服务的企业; 2、企业首次参加投标前应当到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五、服务质量要求: 物业管理参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2004】1号)二级标准。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有资质的企业提供企业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授权办理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企业业绩自述材料,包括在管主要项目、获奖情况等简要资料及拟委派主要负责人身份证、物业管理经理培训证书及简历等(注:并提交拟委派主要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在管的主要项目近三年有获得物业管理优秀、示范称号的,提供以下资料:(1)示范、优秀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表彰的文件复印件(2)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6.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物管科就本企业情况办理的诚信核实手续。(注:外地企业要有当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诚信证明,邳州本地企业要有在管项目所在地街道物管部门开具的诚信证明。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的原件由招标人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请市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七、资格预审 投标人报名后,由招标人(代理公司)进行资格预审并将预审结果通知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标人有权决定根据报名单位的信誉、实力、业绩等,只选出五名作为投标人并发放招标文件。 八、时间、地点安排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办公室) 特此公告。 江苏中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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