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20年收入分成三方合作框架招标公告

2018年-2020年收入分成三方合作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2018年-2020年收入分成三方合作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YX2018-ZB-XJDX104),招标人为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1.1.1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合作分成总规模:2762万元(不含税价,税率按6%,最终规模及详细内容以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1.1.2合作方式为“投资建设+营销”,采用收入分成模式与招标方共同承担建设风险,合作分成建设范围:主干光交接箱以下至用户端的接入设施。

1.2.3、建设方和招标方对项目营业产生的宽带通信收入,按照建设方60%、招标方40%的比例分配,该数值计算需剔除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针对融合套餐用户,以中国电信融合套餐中宽带的公允价值为基准,宽带分成提取比例以实际向用户收取的宽带收入为计算基础,欠费用户不参与宽带分成。

1.1.4、合作分成期限5年。工程验收合格审计定案后启动合作分成模式,计列分成收入,及分成年限。

1.1.5、封顶设置:合作分成期限内如果分成总额达到工程总投资的1.15倍,则合同自动终止。

1.1.6、保底设置:合同期限达到5年,分成总额仍未达到工程总投资额,则将剩余工程款项全部返还至合作方。

7、合作方与哈密电信分公司采取框架协议加具体合同的形式进行施工委托,框架协议明确分成比例、年限、合同终止条款、标段及其他事项,具体合同需明确施工地点、投资预算、完工时间及其他事项。工程投资以设计为核心,以最终决算审计结果作为合作分成的总投资。

8、合作分成项目按照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设计、监理、审计单位由电信方委托,采用《关于下发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17-2018年本地网(市管项目)设计、施工项目及2017-2018年市管和移动无线网监理项目集采结果的通知》(采购业务〔2017〕12号)以及《关于下发关于2017年-2018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类)施工结算审计综合服务项目集采结果的通知》(采购业务〔2017〕201号)的招标结果,以设计为主导,按项目进行管理、施工、验收。设计费、监理费、审计费由合作方承担,并按期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审计定案后启动合作分成模式,计列分成收入,及分成年限。

9、合同期满后资产归电信公司所有。

10、合作期内电信方根据订单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并以此为依据动态变更标段或直接废除。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价格不高于新疆电信同期同类框架采购金额,所提供材料需具备相关认证并附合格证)。

1.3本项目划分五个标段,投标人最多中1标段。本项目依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标段划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标段

实施区域

收入分成合作标的额

(万元,不含税价)

1

标段一

哈密市伊州区20%、巴里坤100%

718.12

2

标段二

哈密市伊州区20%、伊吾100%

635.26

3

标段三

哈密市伊州区20%、三道岭100%

524.78

4

标段四

哈密市伊州区22%

469.54

5

标段五

哈密市伊州区18%

414.3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按照实际业务量进行结算。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须对本项目施工部分提交唯一的投标折扣N1,且N1≤1.00;投标人的投标折扣不得超过所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投标。

1.5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6本项目推荐综合评分前6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5名中标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下列证书之一: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结果证明截图,;

(2)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结果证明截图;

(3)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

2.2.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

2.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4若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授权证明文件(须明确相关授权及权利义务)。(加盖总公司及分公司单位公章)。

2.5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以来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6本项目须配备1名总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

2.6.1总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或光网工程高级(或中级)项目经理证),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B类或C类)。

(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若提供资质证书是注册建造师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页面,证明该证书在有效期内(到开标当天须在有效期内))、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开具的2017年6月(含)以后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在有效期内(到开标当天须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2.7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1.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11.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11.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11.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11.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1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2.1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2.11.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11.9、被责令停业的;

2.11.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11.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11.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11.13、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12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交主管部门进行处置,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9 月 21 日至2018年 9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新疆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训中心3号楼413室。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10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生产楼3楼302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山路17号)。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公告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哈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20号电信培训中心3号楼4层C413室

联系人:杨勇 电话:133*****966

电子邮箱:********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9 月 21 日




标签: 框架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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