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中医馆和辅助科室建设招标公告

卫生院中医馆和辅助科室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猴石镇卫生院中医馆和辅助科室建设项目已由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批【2018】183号文件批准确认,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东丰县猴石镇卫生院,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3350平方米,新建一栋面积为297.18平方米中医馆及辅助科室用房。
2.2项目编号:LYHJZB2018-092528-JS
2.3建设地点:东丰县猴石镇猴石村一组。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27日,总工期3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外阜投标企业报名须提供企业入吉证明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猴石镇卫生院
地址:东丰县猴石镇猴石村一组
邮编:136200
联系人:于全江
电话:139*****009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编:136200
联系人:段连
电话:****-*******
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东丰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 中医馆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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