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标本外送第三方检验项目院内招标公告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标本外送第三方检验项目院内招标公告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标本外送第三方检验项目

院内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现对标本外送第三方检验项目进行院内招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标本外送第三方检验

二、项目编号:WJ-FW-2018-007

三、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服务能效

①快速响应度(时间量化):周一至周日每日固定时间段收取标本。

②准确率:

1)检验结果差错比:低于万分之一。

2)检验结果与临床资料相符程度:高于95%。

3)检验结果与诊断报告相符程度(不可前后矛盾):高于99%。

4)报告内容与报告结论是否吻合:是。

5)检测标本丢失、运送错误(次数累计/月/季度):季度不能高于1‰。

6)报告的延误送达(次数累计/月/季度):每月度不高于5例,每季度不高于12例。

7)检测项目是否与院方开单项目吻合:是。

8)运送条件(专车、专线运送):专线运送。

2、工作流程

①样本管理流程:

已检样本暂存→样本保存温度及时间→已检样本入库管理→已检样本领用与返还→已检样本销毁。

②服务配套流程

样本采集→样本前处理→样本接收→样本运输→样本核收。

3、项目管理要求:

①投标人须制定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各项管理服务质量指标,并提交采购人,同时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②投标人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架构,对各项工作流程安排情况及时通知采购人,接受采购人监督;

③投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各项监督和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必须及时作出有效响应。

④▲系统与采购人系统对接,随时传输结果。

⑤每月将标本接收及报告发放汇总表送到检验科;每月汇总表经检验科核对无误后盖章并开具发票。

⑥▲保证常规耗材的库存量,每周取走的标本瓶数量,要在次周补齐。

⑦年底协助进行疾病统计,提供微生物培养和药敏的统计数据。

⑧▲一般标本拿走后第二天回报检测结果予采购人,特殊项目回报结果最长不超过3天。如有危急值,应立即报告检验科。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检验科联系。

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入20名持有医学检验、临床医学资格证(执业资格)的专职人员;

6、项目标本需保存2周以上;

7、▲投标人日常工作有室内质控,并制定专(兼)职人员负责诊断报告质量管理,按规定参加国家和省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并且成绩合格;

8、★投标人须具有检测结果的差错识别、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建立完善的三级审核制度。投标人提供并及时更新监测目录,所有检测项目的对外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湖北省物价标准;

9、本项目服务期间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协助实验室按照ISO15189医学实验室的建设要求,提供指导、优化流程,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并提供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文案等。

11、▲能提供精神科药物浓度检测等其它合作服务。

四、项目预算:6万元

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各投标人在<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湖北省定价目录》附件中湖北省武汉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2017版)为基准价的基础上以投标折扣率作为投标报价。

(二)服务期:1年

(三)付款方式:服务款按月结算,每月服务款=<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湖北省定价目录》附件中湖北省武汉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2017版)中对应的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如遇国家调整,则以调整后价格为准)×实际服务数量×中标折扣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拟投产品须具备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七、投标文件构成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函(加盖公章)

(七)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7日 17:00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文件袋封口上需加盖公章(上述第七点(一)至(五)项另附一份不予密封,供投标资格审查使用),逾期未交投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九、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开标地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张瑾 邱哲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验 第三方 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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