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当顺乡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尖扎县当顺乡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尖扎县当顺乡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尖扎县当顺乡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建设项目已尖扎县人民政府由尖政函【2018】10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尖扎县当顺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尖扎县当顺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地点:尖扎县当顺乡香干村。
3、 建设规模:新建经营门店200平方米,仓储库房120平方米及水电网改造。
4、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及自筹。
5、合同估算价:85.60万元
6、施工工期: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9:00~11:30,14:30~17:30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3日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如果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3日9:00,地点为黄南州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通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尖扎县当顺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代理人:尖扎县诚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雷先生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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