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宾馆外墙改造(含天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偃师宾馆外墙改造(含天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宾馆委托,现就偃师宾馆外墙改造(含天桥)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宾馆外墙改造(含天桥)项目 (二次);
2.2项目编号:偃公建【2018】104号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内容包括外墙装修改造,新做GRC装饰线条,玻璃幕墙拆除改造,空调移机等;
2.5项目建设地点:偃师市商都路;
2.6资金来源:自筹;
2.7建设工期:30日历天
2.8 预算控制金额:789050元;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0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从公司成立时间起的年度财务报告);3.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开标时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采购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ssggzyjy.cn),点击“交易主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建设工程”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9月26日至2018年09月30日
5、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5.1磋商时间:2018年10月10日14时00分;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14时00分;
5.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同时发布;
6.2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消息(若有)。
7、联系方式采购人:偃师市宾馆
地 址:洛阳市偃师市商都路69号
联系人:李志中
电 话:136*****92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17号格拉姆商务大厦A座18楼1809室
联系人:张 昊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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