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18年度荣兴砂石厂等五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镇宁自治县2018年度荣兴砂石厂等五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镇宁自治县2018年度荣兴砂石厂等五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镇宁县人民政府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责任主体灭失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1 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
2.2 项目规模:镇宁县荣兴砂厂、镇宁自治县启荣碎石厂、镇宁县巍龙砂厂、镇宁县阳光砂石、镇宁自治县鸿业砂石厂
2.3 计划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清单所示范围
2.5 标段划分: 镇宁自治县2018年度荣兴砂石厂等五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建设项目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地灾施工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执业资格。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5日09时00分至2018年0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尚东逸品2栋19-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5日09时00分至2018年0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其他(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尚东逸品2栋19-1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5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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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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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镇宁县人民政府内 | 地址: | 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尚东逸品2栋19-1 |
邮编: | \\ | 邮编: | 561000 |
联系人: | 汪健 | 联系人: | 周小兰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137*****627 | 手机号码: | 159*****171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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