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污染场地管理项目”辽宁示范省项目--(CL-5)辽宁省POPs污染场地调查及行动方案征求意向书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污染场地管理项目”辽宁示范省项目--(CL-5)辽宁省POPs污染场地调查及行动方案征求意向书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污染场地管理项目”辽宁示范省项目
(CL-5) 辽宁省POPs污染场地调查及行动方案
征求意向书
发布日期:2018年9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污染场地管理项目”
赠款编号:TF0A0193
项目编号:P145533
任务名称:辽宁省POPs污染场地调查及行动方案(CL-5)
中国政府已向全球环境基金申请一笔赠款,用于建设中国污染场地管理项目,并计划将其中的部分赠款用于采购咨询服务。项目旨在对我国潜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污染场地进行环境调查和初步风险评估,选择典型POPs污染场地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污染场地治理资金筹措机制,开展场地风险管理或治理工程示范,推动完善我国污染场地防治以及治理方面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提高我国污染场地环境无害化管理能力。
本咨询服务(以下称“服务”)内容包括五个任务:(1)开展辽宁省POPs污染场地总体情况调研;(2)开展辽宁省POPs污染场地调查;(3)编制辽宁省POPs污染场地行动方案;(4)配合POPs污染场地数据库建设;(5)参与项目相关会议和活动。本项目预计执行期为2018年12月至2020年6月。本项咨询服务预计需要645个人天。
辽宁省环保厅“中国污染场地管理项目”项目办现邀请合格的咨询顾问公司(以下简称“咨询顾问”)表达他们提供相应咨询服务的兴趣。有兴趣的咨询顾问应当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相关的经验能够胜任这项服务。
入选短名单的标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五(5)年内至少有过两(2)次POPs污染场地调查、风险评价和修复选择的经历,有丰富的一般(其他物质)土壤污染调查经验;在环境管理领域有丰富经验,近五(2)年内至少有过一次编制地方落实方案/政策的经历。
有兴趣的咨询顾问应当注意2011年1月(2014年7月修订)出版的《世界银行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以下称“咨询服务指南”)的1.9段中规定的,世行关于利益冲突政策的条款。咨询顾问可以联合其它顾问,以联合体或者分包咨询顾问的形式加强他们的资质。
咨询顾问将根据咨询服务指南中规定的“咨询顾问资质选择(CQS)”方式被选出。更多的信息请于每个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2:00-5:00从以下地址索取。表达意向书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面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在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2日17时之前送达“代理机构”以下地址。
辽宁省环保厅“中国污染场地管理项目”项目办
联系人: 纪欣彤 女士
联系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邮政编码:110161
电话:+86-24-********;电子邮件:lnsxmb@126.com
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资环能(北京)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梦珏 女士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SOHO二期A座A3-8,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86-10-********;电子邮件:mengjue.wang@nare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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