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圣村水芹党支部水芹文化展示厅建设项目重发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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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村水芹党支部水芹文化展示厅建设项目重发公告第1次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大圣社区村民委员会(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大圣村水芹党支部水芹文化展示厅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MACSXM-2018-005

  2、项目内容:水芹党支部文化阵地及水芹合作社水芹文化展示厅建设设计及安装。

  预算:7.0万元。最高限价:7.0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承包商均可报名参与。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 壹仟元整;交纳办法: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方式。

  保证金汇款单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保证金汇款银行:徽商银行南京河西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2910 4010 2100 0017 391

  6、报名方式:携带下述资料到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清香雅苑东大门对面大院进行投标报名和接受审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时间:2018年09月25日至2018年09月 27日(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获取办法:需在代理机构处购买( 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9、本次招标代理人(机构):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清香雅苑东大门对面大院

  联系人:许工

  电话: ********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该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09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示厅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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