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砚台镇顺昌村公路畅通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
垫江县砚台镇顺昌村公路畅通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垫江县砚台镇顺昌村公路畅通工程。
2、项目地点:垫江县砚台镇顺昌村。
3、建设规模:垫江县砚台镇顺昌村公路畅通工程起于砚台镇顺昌村1社贺家塆止于夏冲沟处0.7公里,顺昌村6社邬家坝止于余家林处0.4公里,张家林止于黄金湾处0.4公里。顺昌1、6社共计公路硬化约1.5公里。
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路面铺设(用碎石调平)、路面硬化(C25标号、硬化宽度4.5米×厚度0.2米,无蜂窝麻面,质量达到交委规定标准)等。
5、发包人:垫江县砚台镇顺昌村村委会。
二、投标要求:
1、本项目按照《垫江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垫江府发〔2016〕24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确定施工承包人。
2、本项目范围为按发包人明确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
3、发包人与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签订施工合同。
4、本项目采用定额计价,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劳动保险费二次转运费及现场所需的临时设施等一切费用均计算在本次报价内。
报价计价原则:
4.1本项目由投标单位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要求、竞争性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的全部内容,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结合市场行情,编制施工图预算。报价中应包括竞争性比选单位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税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税金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税费及现场所需的临时设施等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4.2各种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材料(采、运、管)费,环境保护费、保险费(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各种检测费均由竞争人纳入竞争报价,发包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施工中场地内的清洁及产生的废渣、垃圾等的处理,由中标人全面负责。其数量及费用由投标单位根据经验自行考虑列入竞争报价,包干使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3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发布的招标要求进行施工。
4.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40元/立方米(大写:肆佰肆拾元整,各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筑安装费工程费的1.5%计算)。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应认真预算,合理报价,且报价涵盖本次发包的所有工程内容。如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作为风险担保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此行为作不良行为记录,纳入信用管理。
6、风险担保金的退还方式: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为60日历天。
投标结束,经三天公示无异议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起,七日内签订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施工单位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弃权。
四、安全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因安全问题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五、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有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及重庆市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
六、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参与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投标人独立承担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的所有费用。
七、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比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标会。
2、参与投标时应提交公司合法有效的:
2.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是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3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2.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件执行。《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原《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按渝建发〔2016〕22号文件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在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不能提供的按废标处理。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且岗位对应,须提供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原《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岗位对应,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在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网站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不能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扫描件的按废标处理。
2.6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必须已在本企业注册);
2.7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一人,安全员不少于一人(安全员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不少于一人。
要求提交的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章的授权委托书外均收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原件备查。
3、上述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须装入“资格审查资料”袋内。
4、“投标函部份”袋内须装入: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确认文书》、《竞争报价函》。
5、“资格审查资料”袋和“投标函部份”袋须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在封面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6、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将投标保证金一并缴纳。
7、投标过程中,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投标纪律,公正廉洁,不得作弊,不得“围标”、“串标”,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发包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作废,取消投标资格。
1、投标人未准时参加竞争性比选会议或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能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的或密封后未加盖公章的;
3、投标须知中规定提交资料不全的;
4、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或复印件无法辨认的;
5、投标报价字迹模糊,涂改数字的,大写不规范的(注:本次投标只接受电脑打印的投标报价,不接受手工填写的投标报价。对手工填写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7、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8、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废标条件的。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按本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投标保证金11800元人民币。
2、递交方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已现金缴纳。
3、退还方式:
3.1退还时限
3.1.1无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
3.1.1.1未进入前3名候选中标人的投标企业,当即退还;
3.1.1.2进入前3名候选中标人的投标企业,评标结果公示期(3日)满,且第一中标候选人已签订书面合同,即退还;
3.1.2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
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须待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调查处理意见书后,根据处理意见退还。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公布报价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2)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
(3)通过弄虚作假取得中标资格的;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资格得到确认、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前,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按中标总造价的10%转账至顺昌村村委会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
由发包人依法组建。
十二、定标办法:
1.确定评标基准价:所有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总报价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分值计算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中的最低价作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得最高分100分。
其后对所有参评的投标总报价均以评标基准价为准进行评审计分,每增加1%扣1分,扣完为止。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依据投标报价将投标人所得总分按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如果投标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十三、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能实施。在工程结算时结算价根据发包人、工程监理和施工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变量进行调整,其价格按下列顺序、方法确定:
(1)财政预算评审中有对应项目的,按照财政预算评审价格并结合中标价与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下浮的比例折算后计价;
(2)财政预算评审中无对应项目的,《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配套文件编制计算,材料价按投标当月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垫江栏)执行,并结合中标价与发包人的最高限价下浮的比例折算后计价。
2、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下3%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无息支付。
3、农民工工资支付:按国办发〔2016〕1号文件规定,中标单位在进场施工前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招标人每月将工程进度款的25%打入该账户,中标人每月建立职工花名册,经招标人、中标人和监理单位三方签字后,由中标人委托银行将农民工工资从该账户直接划入农民工个人账户。
十四、保修期
1.本工程保修期,自本工程交甲方使用并预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甲方负责有偿服务。
3.保修期内,甲方在通知承包人一天内未到场维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承包人维修不及时而造成甲方维修费用及相关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在保修期内,甲方不得擅自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五、监督管理:
本次招标的全过程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十六、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在垫江县砚台镇人民政府网下载本次招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发包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本次竞争性比选过程和事宜,并应随时在垫江县砚台镇人民政府网上关注本竞争性比选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十七、开始时间及地点:
递交竞争文件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上午09:30时至10:30时,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比选开始的时间,竞争人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竞争文件将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垫江县砚台镇政府一楼大会场。
十八、资料费:
竞争人递交竞争文件时缴纳资料费1000.00元,资料费不予退还,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支付上述费用,否则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附件:1、《确认文书》。
2、《投标报价函》。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发包人:垫江砚台镇顺昌村村委会
2018年7月19日
附件1
确认文书
:
我单位参加工程的竞争性比选,对贵单位发出的该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竞争文件。我公司保证本项目中标后绝不转包给挂靠公司,一旦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自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
竞争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
附件2
竞争报价函
(发包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及重庆市有关规定进行审查验收,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我方承诺在竞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竞争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竞争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争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竞争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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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处粘贴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竞争单位: (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 (竞争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竞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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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处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该处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竞争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比选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比选活动并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在竞争性比选活动现场于竞争文件开封前,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比选活动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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