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灵龙大桥北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阳县灵龙大桥北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阳县灵龙大桥北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宜阳县香鹿山镇龙王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宜阳县灵龙大桥北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相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 目 编 号:HNJD【2018】45号
2.项目建设地点: 宜阳县灵龙大桥北端道路两侧
3.项 目 概 况:
宜阳县灵龙大桥北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位于宜阳县灵龙大桥北端,道路每侧各50米,由里到外一侧栽植五行百日红,品种玫瑰红,米径3公分,株行距3*1.5米。四行红叶李,米行3公分,株行距3*3米。四行雪松,高4米,冠幅2米或者地径6公分,株行距3*5米。三行栾树,米径5公分,株行距3*3米。
4.标 段 划 分: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5.招 标 范 围: 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6.工 期 要 求:30日历天
7.养 护 期:一年。
8.质 量: 苗木成活率为100%
9.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承诺的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全程参与现场施工,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开标时须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投标人所提供的职称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聘用人员,须携带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4.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 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
3.报名必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四、 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报名通过的投标人,均可直接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下午2时30分整。
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上同时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阳县香鹿山镇龙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宜阳县香鹿山镇龙王村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7*****619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金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
联系人:史女士
电子邮箱:139*****891@126.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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