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卫生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询价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卫生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询价公告
郧阳区叶大乡卫生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询价公告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计备[2018]207号备案表要求,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郧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拟对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卫生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8-2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卫生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即最高限价)21.1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询价文件。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心电图机 | 12道 | 1 |
艾灸盒 | 大 | 6 |
小 | 9 | |
神灯 | 双组 | 5 |
中频治疗仪 | 单组 | 5 |
双组 | 2 | |
微波治疗仪 | 台 | 1 |
熏蒸床 | 张 | 1 |
梅花针 | 个 | 5 |
气罐 | 套 | 4 |
制氧机 | 台 | 1 |
针灸模型 | 个 | 1 |
人体骨架模型 | 个 | 1 |
心电监护仪 | 台 | 1 |
TCD | 台 | 1 |
病床 | 张 | 10 |
血红蛋白仪 | 台 | 1 |
婴儿体重秤 | 台 | 1 |
西药柜 | 组 | 4 |
中医理疗床 | 台 | 4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有关材料。
2、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含采购相关内容,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近两年(2016年09月至今)以来至少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
5、提供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证明;
6、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8年09月26日至2018年09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拟派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浙江路中庚香山新城21栋四单元2201室)购买询价文件, 每份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询价供应商保证金缴纳:在2018年10月8日17 时前须将询价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至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单备注栏注明“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卫生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询价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开户行: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源支行;账号:****************8。
提交的资质证件包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交纳社保证明原件和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以上所列所有原件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下午15:00时( 14︰30时开始受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地址: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十堰市茅箭区中庚香山新城21栋四单元201室)
联系人:孙丽电话:136*****637
收款单位全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开户行: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源支行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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