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HTZC-17001-18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
三、采购内容: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管理处办公楼维修等工作。(工作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2708.7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将被否决。
五、工期:自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七、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9月26日至9月30日9:00~12:0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2楼)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应在2017年10月12日9:30之前递交至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2楼),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授权书出席。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签收。
九、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986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
2018年9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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