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四级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垫江县龙凤至裴兴四级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172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龙凤至裴兴四级公路改造工程已由渝发改交 [2008]13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加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垫江县杠家镇裴兴镇

2.2工程规模:全长12.490KM,工程建安费用约1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遗明确的所有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6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23日起,在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cqdjjs.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cqdjjs.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 月16 日14 时30分, 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垫江县建委办公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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