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第二次)(18A1797)询价采购公告
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第二次)(18A1797)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根据江津区财政局的通知,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对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填报:
一、询价项目内容
商品名称 | 车型 | 数量(辆) | 品牌 | 规格要求 | 颜色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备注 |
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第二次) | 轿车 | 1 | 长安逸动新能源 | EV300 臻享型 | 白色 | 180000 (扣除补贴后价格) | 7700 | 中标金额的10%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
轿车 | 2 | 上汽大众帕萨特 | 1.8T行政版 | 黑色 | 360000 (180000元/辆) | ||||
越野车 | 1 | 长安CS95 | 2.0T 四驱智尊版 | 棕色 | 230000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7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9月25日 至 2018年9月28日 16: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八、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9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9月29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评审信息询价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9日 10:00
询价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
采购经办人:廖老师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江津区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杰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1
十一、附件询价货物(圣泉街道公务车第二次).doc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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