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再利用建设设计(三次公告)招标公告
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再利用建设设计(三次公告)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再利用建设项目已经由昌市发改许字[2018]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再利用建设项目设计(三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0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500干渠公路与老龙河交汇处东北角地块 2.工程规模: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近期污水处理规模5万m3/d,远期处理规模10万m3/d;污泥无害化处理再利用建设项目近期处理规模为150t/d(含水率80%计),远期处理规模为225t/d(含水率80%计)。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新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1座、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1座、预曝气池1座、预曝气池污泥回流泵房1座、中间沉淀池2座、多规模A/A/0池1座、配水井及剩余污泥泵房1座、二沉池4座、高效沉淀池1座、转盘滤池1座、紫外线消毒池1座、尾水提升泵井1座、加药间1栋、鼓风机房1栋、变配电间1栋、机修车间和锅炉房1栋、仪表小屋1栋、综合楼1栋、生活楼1栋、门卫1栋、除臭装置1套、消防水池1座等建(构)筑物;污泥无害出处理再利用建设项目新建一期工程新建污泥储池1座,卸料车间1座,厌氧消化罐2套,综合脱水车间1座,调理池及压滤液储池1座,沼气净化及利用装置1套,沼气燃烧塔1座,太阳能干化车间1座,锅炉房1座,机修仓库1座,门卫1座,除臭设备1套等建(构)筑物及成套设备;以及工程配套的工艺、电气、环保、监测等设备及仪表;以及厂内道路、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再利用建设项目设计(三次公告) | 包括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含估算)、初步设计(含估算)、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后续配套服务。 | 6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综合类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并且([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市政行业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服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8年09月26日 10时00分 到 2018年09月30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10月01日至2018年10月0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3000.00(元)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6日10:00时-2018年9月30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编码:CJ********,投标保证金:2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10:00时—2018年9月30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等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者投标保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一份,基本账户备案登记表两份(此表下载地址: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地图-昌吉回族自治州网站-下载中心-更多-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登记的通知)(仅限于首次参与昌吉州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8年10月12日20:00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开户账号:********8696;开户行行号: ********1092;保证金咨询电话:****-*******。 6、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0元/份。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昌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330号 | 地 址: | 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F座1707室 | ||||||
邮 编: | 831100 | 邮 编: | 831100 | ||||||
联 系 人: | 秦明 | 联 系 人: | 王瑞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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