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特殊教育学校康复功能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郧西县特殊教育学校康复功能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郧西县特殊教育学校康复功能室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郧西县特殊教育学校康复功能室建设项目已由郧西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采购计划(西采计备[2018]213号),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郧西县特殊教育学校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郧西县特殊教育学校康复功能室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西采计备[2018]213号
三、采购内容:唱游律动、心理咨询、交通情景、多媒体益智、运动康复等五个功能室康复设备(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31.8万元
五、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验收标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该有“康复器材、教学设备”等生产经营许可(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3)因特殊教育学校康复设备的专业性,核心产品的制造商须是专业的医疗器械生产商,拥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及相关产品检验报告;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5)具有相关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本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七、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可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于北京时间:2018年 9月 26日至2018年 9月 30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西分中心(郧西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八、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郧西县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刘承文电 话:136*****208
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璐 电 话:187*****96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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