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题宣传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题宣传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题宣传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品目
采购单位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18年09月26日08:53
预算金额¥18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国柱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01-0019

三、采购项目名称: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专题宣传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开展专版系列报道:在报纸上推出40期专版报道,每期1个版,通报最新的污水管网建设进展。

2、在市政府中心广场附近、各镇街(园区)中心地段的LED广告显示屏滚动播放市水污染治理宣传口号及相关内容,选择重点宣传栏共约200个左右开展宣传三个月。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现场指挥部《关于开展水污染治理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东水治建〔2017〕26号)的要求,我市需要在《东莞日报》上,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的舆论宣传,激发全市上下保护治理水环境的责任感,打牢基础、营造氛围,扩大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声势,进一步形成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

2、目前,东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东莞日报》的新闻采访、日常运营、广告发布和活动组织等工作,因此东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宣传工作的唯一供应商。

综上所述,为保证水污染治理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相关工作达到宣传的要求,申请此次采购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选择东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此次采购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下列第 (1) 种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 东莞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26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30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熊国柱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3000
(三)采购人: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
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3000
(四)财政部门: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行政中心主楼12楼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

发布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标签: 宣传单 水污染治理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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