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环城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段路基土建工程A4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环城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段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和福建省发改委以《福建省交通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环城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09]1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晋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福建省、泉州市投资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省、市投资占35%,银行贷款占65%。招标人为泉州晋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地处福建省泉州市晋江界内,起点连接国家高速公路网沈海线。本项目的主线里程17.837公里,支线里程16.186公里。主线及支线樟井枢纽互通至龙湖枢纽互通段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支线龙湖枢纽互通至终点段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计行车速度100km/h。
本项目路基土建工程施工共分为6个标段,其中主线分为四个标段,即A1~A4标段,支线分为两个标段,即LA1~LA2标段。主线A1~A3标段及支线LA1~LA2标段已招标完毕。本次招标仅1个标段,即主线A4标段。本标段施工工期为2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施工工期(月) |
A4 | K12+640~K17+922.9 | 5.21 | 土石方44.6万m3;特大桥2798.4m /2座;涵洞2座;互通1处;分离式立交1座;通道1座;隧道552.25m /1座。 | 20 |
注: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
①、200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两个合同且每个合同在2亿元以上(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的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
②、200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座500米以上(路线里程长)的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施工;
③、200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座1000米以上(路线里程长)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2 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营体形式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标段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本项目已中标的监理单位或试验检测服务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在本项目路基土建工程其它标段中标的施工企业也不得作为本标段中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3月1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泉州市交通局办公大楼一层103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的《项目专用本》(上、下册)每份售价1000元;每套图纸(含《工程量清单》)售价3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份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3月20日上午8:30,集中地点:泉州市丰泽大酒店一楼大堂(泉州市津淮街东段,电话: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自备车辆。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3月21日上午9时,地点:泉州市丰泽大酒店(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4月12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泉州华侨大厦(泉州市百源路华侨大厦,电话: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于2010年4月2日17:30前将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信息表(信息表格式将在出售招标文件时提供)送达招标人,若投标人未按时提交信息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5为防止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投标行为,本次招标要求:在出售招标文件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即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4月5日期间,招标人将就诚信投标事项约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必须给予响应。
招 标 人:泉州晋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泉秀路中段泉州市交通局办公大楼一层
邮 编:362000
联 系 人:车先生 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