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教育所学员旧楼拆除招标公告

收容教育所学员旧楼拆除招标公告

投 标 邀 请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闽建招业[2010]10号
福清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高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霞浦恒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第三市政工程公司
福建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鑫宏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大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隆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为明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州龙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的“福州市晋安公安分局原收容教育所学员旧楼拆除项目”,经研究决定,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工程投标,招标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本工程的人工拆除、拆卸物及废弃物外运、场地平整及清理、建设围墙围档工作。
1.2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1.3工程造价:约为1万元。
1.4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原收容教育所;
1.5工期:自业主交房之日起20日历天。
1.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已通过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三级)以上资质。
(3)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其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
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及榕建筑[2007]92号《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投标人(包括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应未处于建筑市场主体(或个人)不良行为警示期内,未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的情形。
(6)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000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3.1投标人应从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
料,时间为2010年3月12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3.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记名方式。
3.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福
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
地 址:福州五四路居住主题公园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金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北二环中路150号福苑大厦7层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黄小姐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开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
账 号: ****************68

日 期: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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