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微型消防车招标公告
电动微型消防车招标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电动微型消防车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电动微型消防车
2、项目编号:HYZC2018-J0915号
3、采购预算:7.2万元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完成全部交付
5、供货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的是电动微型消防车,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不包括其他类型的企业)
2 、在张家港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点;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项目信息
报名时间:自2018年9月26日8:30至2018年9月26日17:00时整(节假日除外)。采购信息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本项目需现场报名。
谈判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国泰北路与振兴路红绿灯交界)四楼招标代理部)
谈判文件售价:贰佰元/标段
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张家港市售后服务点的证明材料;
(3)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9月28日8:20-9:30时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9:30时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政务服务中心(邻里中心)三楼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朱小燕
六、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9月28日9:30时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政务服务中心(邻里中心)三楼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朱小燕联系电话、传真: 138*****174 ****-********
采购单位联系人:施铭咨询电话:159*****593
八、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九、只有在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通过并成功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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