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新区高速出入口节点夜景灯光工程(天惠城及恒信中央公园)采购公告

2018年高新区高速出入口节点夜景灯光工程(天惠城及恒信中央公园)采购公告

2018年高新区高速出入口节点夜景灯光工程

(天惠城及恒信中央公园)采购公告

根据湖北省宜高经发[2018]201号文的要求,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高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的委托,拟就2018年高新区高速出入口节点夜景灯光工程(天惠城及恒信中央公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编号:YC*******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高新区高速出入口节点夜景灯光工程(天惠城及恒信中央公园)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68.254678万元

四、采购内容:

1、工程内容: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天惠城及恒信中央公园的夜景亮化灯具采购和电缆、套管及配电柜等相关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施工地点:天惠城及恒信中央公园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五、供应商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2018年高新区高速出入口节点夜景灯光工程(天惠城及恒信中央公园)投标专用)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安考证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与其他项目兼任,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投标人的信用总分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分值计为80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竞争性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失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提供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注: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谈判小组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供应商提供的原件必须与响应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谈判小组将不予采信。

同时参与2018年高新区高速出入口节点夜景灯光工程(高新区管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高新区高速出入口节点夜景灯光工程(金宝乐器钢琴厂绿地、高速匝道绿化带及高速立交)、2018年高新区高速出入口节点夜景灯光工程(中国电信宜昌分公司大楼)、2018年高新区高速出入口节点夜景灯光工程(天惠城及恒信中央公园)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若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资格,必须承诺放弃其他项目的中标候选资格,只保留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候选资格。

六、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和获取方法:

各供应商请于2018年9月26日起至2018年9月28日 8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9 日14时30分,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14时30分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2楼),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谈判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2楼)。

九、谈判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9月26日

十、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宜昌高新区办公门户网(http://www.yckfq.gov.cn/ )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高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

联系人:赵爽

联系电话:150*****39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丽蓉

联系电话:****-******* 135*****188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二楼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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