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湖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进口设备招标公告

金沙湖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进口设备招标公告

申请单位:阜宁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环境监测监控站网建设——金沙湖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采购
专家论证意见:
1、作为二期升级项目,我站原有的仪器及一期升级项目均采用进口产品,该项目是对城市大气监测完善布点,为保持与一期项目仪器设备选型的可比性、数据库的一致性及与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市级站的数传不变,应仍采用同类型仪器。
2、根据市场调研及专家介绍,目前国内生产的相关仪器部分性能指标仍达不到我方采购要求,在长期24小时运行的仪器稳定度、故障率等方面与进口仪器仍有差距。目前我江苏省的国家级空气自动站、省级、地市站仍全采用进口产品。
3、为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O3分析仪采用单光池检测;PM10颗粒物分析仪和PM2.5颗粒物分析仪均采用监测器类型为带有机塑料闪烁体的光电倍增管。
综上所述该申购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建议购置该进口产品。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0月10日(公示日为七个工作日)下午六点前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此期限过后提出的申请不再受理。

阜宁县环境保护局联系人: 李主任联系号码:180*****013
阜宁县财政局联系人:薛主任联系号码:138*****3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论证 进口设备 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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