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岭头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西入口公园形象打造工程招标公告
庆元县岭头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西入口公园形象打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岭施邀招〔2018〕18号
一、发包单位:庆元县岭头乡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庆元县岭头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西入口公园形象打造工程
三、工程地点:庆元县岭头乡岭头村
四、工程概况:该项目是岭头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之一,主要是在岭头村西路口建设休闲公园,公园内增设具有岭头特色的LOGO标识、雕塑、小品及党建文化宣传栏等。
五、项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方式: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28355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须有由庆元县岭头乡人民政府发出的邀请函。
六、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工程预算书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期要求:50日历天。
九、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1、庆元县内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相关材料:①投标函;②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身份证原件(原件备查);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的提交)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交);④《庆元县建设工程投标基本情况表》;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⑧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⑨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复印件;⑩综合承诺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三套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发包单位按要求对参加投标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企业方可参加后续程序。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庆元县内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十、资格审核材料必须在2018 年9月29日9时整前提交登记,逾期拒收。
十一、相关款项:投标保证金20000元,报名资料费300 元,以上二笔款项于2018年9月29日 9时 00 分前到发包单位缴纳(现金缴纳),逾期无效。
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抵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
十二、特别提示:
开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提交资料时验证身份,提交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29日9时,地点:庆元县岭头乡人民政府。请各投标单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视为放弃。
十三、联系人:
发包单位联系人:周仙根 电话:139*****262
岭头交易分中心联系人:郑建华电话:****-*******
庆元县岭头乡人民政府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岭头乡交易分中心
2018 年9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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