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19年智能光纤总配线架_招标公告
2018年-2019年智能光纤总配线架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18年-2019年智能光纤总配线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180A7E5),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18年-2019年智能光纤总配线架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2018年-2019年智能光纤总配线架共计1775架。 1.2.1项目性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 1.2.2交货地点:北京移动北京地区机房或招标人北京地区仓库。 1.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招标人正式发货通知之日起14日内送到北京移动机房或招标人北京地区仓库(招标人将按照实际工程建设分批次订货,单次送货量不超过50个)。 1.2.4保修期:设备保修期为36个月(自终验合格证书签署第二日起算)。 1.2.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起至2019年12月31日或所有采购订单金额累计到框架合同金额上限,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1.3 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备注:上述招标货物数量为预估采购总量,具体数量以单项合同或订单为准。投标人可对任意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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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投标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范围内,且认证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5年5月1日以来本次投标产品(必须为光纤总配线架、总配线(纤)架、开放式配线架、MODF、OMDF等上述字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业绩累计应不少于1000万元,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上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订单)和相应发票复印件(若供货后收货方未付款,需要提供用户收货签收证明函原件并提供收货人信息(姓名、电话)),业绩时间均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合同原件备查。销售额仅统计招标产品的金额,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投标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2.4.1提供近2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提供投标人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2.4.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承诺在合同执行中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应答时承诺税率一致; 2.4.3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应答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5.1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近3年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2)出现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3)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 2.5.2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并盖公司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其他要求: 2.9.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资料)。 2.9.2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CMA和CN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所提供货物的光学性能、环境性能、产品性能和柜体材料厚度数据,以上数据须满足“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 2.9.3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全部条款和“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记★条款应答满足,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9月26日14时00分至2018年10月08日17时00分。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1.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论投标人购买多少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只需缴纳200元的标书款。投标人报名后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截图和附件表格发至邮箱jinyuehan@cntcitc.com.cn。如现场交费请投标人按照4.1.1时间前往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6房间(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办理。。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1.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1.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层第4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上。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意: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样品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5.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2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3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开标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供应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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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 邮编:10000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编:100081 联系人:金月含、高杨 电话:***-********、8052 邮箱:jinyuehan@cntcitc.com.cn 网址:https://www.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异议及投诉反馈渠道: (一)反馈渠道 对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异议,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或投诉。 (1)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请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实名向招标人反馈: 招标人电话:***-******** 招标人邮箱:jinyuehan@cntcitc.com.cn (2)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请实名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电话:139*****699转87016(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投诉邮箱:yewutousu@bj.chinamobile.com (3)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廉洁问题的,请实名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5(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举报邮箱:jubao@bj.chinamobile.com (二)投诉人须知 (1)异议/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异议/投诉人应为相关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相关采购活动有利害关系; ②异议/投诉不应超过对应的时效和范围; ③异议/投诉书面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异议/投诉对象名称;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投诉人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投诉的日期。 ④异议/投诉提出者应提供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应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⑤异议/投诉事项应具体可查,且应提供有效线索; ⑥异议/投诉事项未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⑦对其他应答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投诉,应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2)异议/投诉人应承诺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1、附加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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