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农业生产发展大树番茄种植配套物资(种苗)招标公告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农业生产发展大树番茄种植配套物资(种苗)招标公告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
2018年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农业生产发展大树番茄种植项目配套物资采购(种苗)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的“2018年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农业生产发展大树番茄种植项目配套物资采购(种苗)项目”(采购编号:ZC***************)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18年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农业生产发展大树番茄种植项目配套物资采购(种苗)项目
(三)采购项目及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大树番茄苗 | 营养袋10cmX12cm;地茎粗0.6cm以上;株高20cm以上。 | 90000 | 株 | 三岔河镇秀衣庄村、明龙村、涌金村 |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采购预算价:3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供苗方有栽苗技术服务队伍,能够提供栽苗技术指导和培训,参与栽苗服务。
(二)供苗方对苗品种的纯正性负完全责任;
(三)为确保大树番茄苗成活率,按照采购方安排在栽苗适宜期分批供苗,栽植结束一批、再供一批。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请申请人于2018年9月 26日上午09:00时至2018年9月 28日下午17: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数字企业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询价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132*****779)。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请申请人于2018年10月4日下午14:30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并支付报名费用¥600.00元。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
(注: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询价文件,提交原件的同时提交一套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详见招标公告),两者均成功报名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进行评审。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一)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 4日 下 午 15 时。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和现场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两者均递交成功后才能参与评审,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其投标不进行评审。现场递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网上递交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三)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
询价文件如有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六、注意事项
递交报价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七、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3 日下午 18 时以前。
(二)金额: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供应商在报名期间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退还给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0199-0171
财务电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获取最新信息。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凤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卫玉琼
联系电话:139*****46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晓群
联系电话:18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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