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照明器材协议供货采购招标公告

2010年照明器材协议供货采购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切实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经大武口区市政工程管理所申报,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我中心决定对大武口区2010年照明器材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DZCZ 2010-2

二、招标项目名称:大武口区2010年照明器材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照明器材一批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1

高压钠灯

100W

6

节能灯

10W

150 W

20W

250 W

45W

400 W

55W

1000 W

7

日光灯管

20 W

2

高压钠灯镇流器

100 W

30 W

150 W

40 W

250 W

8

日光灯管(电子镇流器)

20 W

400 W

30 W

1000 W

40 W

3

电子触发器

CD-3 100~1000W

9

数码光源(LED)

1m,十色变光

4

金卤灯

70 W单端

1.2m,十色变光

150W单端

10

数码光源调光器

1m,十色变光

250 W单端

1.5m,十色变光

400 W单端

11

LED灯带

5芯4火(扁形)

70 W双端

4芯3火(扁形)

150W双端

3芯2火(扁形)

250 W双端

2芯1火(扁形)

400 W双端

12

LED灯泡

5 W

5

金卤灯镇流器

70 W单端

8 W

150W单端

10 W

250 W单端

15 W

400 W单端

13

灯罩(螺旋口)

φ350

70 W双端

φ500

150W双端

备注:本次采购只确定单价,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50 W双端

400 W双端

四、投标人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规定,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不良记录,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须为在国内合法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凡在宁夏境内设有投标货物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技术服务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具有所投产品的年度有效经销或代理授权,投标现场须提供授权书原件。

3、符合上述1、2条的投标方在投标报名时,需要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投标现场携带原件以备审验。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五、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

2010年4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09年3月10日至2009年3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区政府2号楼1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或电子版,需另加50元邮寄费。

七、接收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30上午9:00-9:30。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三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09年3月30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三楼会议室。

九、保证金:见招标文件要求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区政府2号楼1楼

项目联系人:代风云 陆建文

电话(传真):****-******* *******

宁夏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三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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