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办事处垃圾分类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办事处垃圾分类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南京国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洪武路办事处(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办事处垃圾分类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2018]-ZB-0037

2、项目名称: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办事处垃圾分类服务外包项目;

3、项目内容: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办事处辖区内10个小区垃圾分类服务外包项目,服务期一年。

4、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62.46万元。

5、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5.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至少需包含有下述任意一项内容“环保技术咨询(或技术开发);环保产品、设备的开发与销售;再生资源技术开发;清洁服务;垃圾清运” 等各类与环卫或环保相关的经营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第5.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5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6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5.7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采购文件。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 集中勘察现场或答疑:无。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6号华通科技园2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出售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交纳办法: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含网银)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需封装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户名:南京国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5

8、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6号华通科技园二楼党员活动室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9: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9:3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汤科

联系电话:153*****381

联系地址:长白街221号

1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86*****955

邮箱:********1@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6号华通科技园二楼

以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南京国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外包 垃圾分类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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