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设备采购
楚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设备采购
楚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货物采购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现就楚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各项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XXZC201804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 采购上限价:20.80万元
1.4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情况提供最短的交货期
1.5交货地点:楚雄市乡镇卫生院
1.6交货方式: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交付
1.7采购设备为国产设备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采购清单如下(详细的清单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设备性能要求 |
1 | 电子针灸仪 | 70 | 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 | 电磁波治疗仪 | 70 | 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 | 电脑中频治疗仪 | 24 | 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招标人优先选用具有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 (如果是二级授权,必须提供上一级别完整、清晰的授权) 的投标人产品,以获得厂家的相关技术服务;设备的生产商应取得医疗产品生产注册证书。(原件开标时审查)
3.4所投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是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3.5 其中电脑中频治疗仪生产厂家应同时具有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为便于及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能够满足在发生故障时2小时内电话响应,如电话无法解决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
3.7投标人近两年(近两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承担过2个或以上类似项目经验。
3.8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并网站截图)
3.9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
3.11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公司需提供近两年的第三方审计报告,2018年新成立的公司除外(原件开标时审查)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报名。
4.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月 26日至2018年 9月30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157*****225);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份,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3.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下午15时00分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前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递交到开标现场。
3.3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时参加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4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3.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有效凭据供开标时查验。
4.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缴纳)。
4.2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将¥4000.00元(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至云南轩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师,电话:139*****827)。
4.3收款单位名称:云南轩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昆明市西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渔分社,账号:****************。
4.4投标申请人应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携带交款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云南轩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达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5投标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4.5.1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成功报名并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认可。
4.5.2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查收到账的足额投标保证金才被认为是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未按期、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4.5.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以云南轩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收据为准。
4.5.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进行缴纳,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如不注明项目名称,导致无法查询到账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采购及代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69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轩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灵秀小区香蜜郡28号5楼
联系人:陈炫豪
联系电话:139*****827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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