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宝坻区“阳光餐饮”系统应用平台集成及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宝坻区“阳光餐饮”系统应用平台集成及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宝坻区“阳光餐饮”项目 系统应用平台集成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TZC*******)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委托,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宝坻区“阳光餐饮”项目 系统应用平台集成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宝坻区“阳光餐饮”项目 系统应用平台集成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TZC*******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项目名称:宝坻区“阳光餐饮”项目系统应用平台集成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阳光餐饮社会监管云平台服务采购;系统应用平台设计集成,宝平、钰华、海滨街道大中型餐饮企业、养老院、教育机构等495个机构监控摄像采购(含安装),共计2686个;以及市场监管、民政、教育三个单位大屏幕监控管理中心的设备采购(含安装),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89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工程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工程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工程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工程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工程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经营范围中包含与本项目类似的经营内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A、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B、2018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18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9-25 到 2018-09-3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B座写字楼-170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未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3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6 09:30 2.开标时间: 2018-10-16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B座写字楼-1703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卫新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1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高主任: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B座写字楼-17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966855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宝坻区“阳光餐饮”项目 系统应用平台集成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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