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龙船初级中学教学楼及综合楼建设招标公告
利川龙船初级中学教学楼及综合楼建设招标公告
利川龙船初级中学教学楼及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利发改审批【2018】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龙船初级中学,建设资金为全面改薄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信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于利川龙船初级中学,新建四层教学楼及综合楼一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3570.75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27万元。建设地点:利川龙船初级中学内。工期为365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内容。
2.3 招标编号为ESZXLZB-18021。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并作出承诺,否者将作废标处理。
3.4 根据恩施州公资管涵[2017]16号文件要求 “ 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上注册并下载《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直至注册为止”。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开户名称: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利川支行
账 号:****************0134-100771
开户行号:********1088
款项用途:龙船初中学楼及综合楼投标保证金
咨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元)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分中心交易网”(网址:http://lc.eszggzy.cn/lc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分中心交易网(http://lc.eszggzy.cn/lcweb/)”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的账号,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5.2技术标封面(封面封底(均不含胶片)、及装订边杆))投标人自行到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地址:清源路51号住建局院内一楼右侧)(领取技术标封面时,须携带投标单位开具的领取技术标封面的介绍信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清源路51号住建局院内左侧)。
6.2 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市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利川龙船初级中学
地 址:利川龙船初级中学校内
联系人:冉先生
电 话:159*****818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信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航空大道2巷218号17幢1单元0203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7*****738
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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