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坝拆迁安置区二期干挂石材工程招标公告

鲍坝拆迁安置区二期干挂石材工程招标公告

鲍坝拆迁安置区二期干挂石材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TZS********8
工程名称 鲍坝拆迁安置区二期干挂石材工程
招标人名称 泰州市房产管理处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经纬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区发改委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省泰中北侧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TZS********801 外墙干挂石材(含花岗岩石材及干挂施工) 公开招标 200 2010-4-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0
报名地点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含四市二区)
公告发布日期 2010年3月12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4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0年5月1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0年3月1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0年3月1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幕墙工程二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 二级建造师
企业业绩、信誉 本工程采用IC卡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携带资格预审材料,按时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书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条件)。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审查,有一年内不良行为及借资质挂靠报名等不正常现象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经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注:1、本工程将要求在中标公示后一周内缴纳10%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2、本工程付款方式:①.工程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付至合同价的40%;②.审计结束后,甲方付至结算价的60%;③.本项目质保期伍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时), 质保期满一年,无产品质量问题的,甲方付至结算价的70%;④.质保期满三年,无产品质量问题的,甲方付至结算价的85%;⑤.质保期满五年,无产品质量问题的,甲方付至结算价的100%。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抽签入围,直至达9家(含)以上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其他条件 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携带下列材料各一份,按时参加资格预审。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必须注明联系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6、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包括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注一)满足以上1-7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潜在投标人未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万元整,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至:泰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陵分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泰州凤凰支行 工行帐号:****************181。 B、投标保证金电汇的电汇人或网上银行支付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C、无论任何理由,资格预审前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D、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统一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当场由网上银行自动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咨询电话****-********
公告信息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泰州市房产管理处 联系人
储婷
传真 电话
****-********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东街37 联系人
陈亮
传真 电话
****-********
邮编 225300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0年3月12日至 2010年3月19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1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含四市二区)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0年3月19日至 2010年3月19日,每天上午 14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6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泰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陵分中心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建筑幕墙工程二级 土建公告 泰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陵分中心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1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0年3月12日 8时 30分,至 2010年3月19日 11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含四市二区)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0年3月19日 14时 30分,至 2010年3月19日 16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泰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陵分中心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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