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东圩河路(淀山湖大道至新塘港路)新建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资质。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圩河路(淀山湖大道至新塘港路)新建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8-z9743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括道路工程、桥梁改建、排水管道、公用管道工程以及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道路长度210米,规划红线宽度20米,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499平方米。 5、交付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青南路777号 6、交付日期:60 7、采购预算金额:4778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4778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9-26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0-08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5、被授权人身份证;6、资质证书;《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26 16:30:00至2018-10-08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早上9:30--11:30,下午12:30--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资料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539号7号楼302室进行现场验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2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25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539号7号楼302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539号7号楼30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报名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