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置业有限公司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佛慈置业有限公司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兰州佛慈置业有限公司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兰州佛慈置业有限公司通过会议决定,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社会择优选择服务机构入围库(以下简称:投标人),诚邀具备服务能力的机构参加投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兰州佛慈置业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兰州佛慈置业有限公司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1.3委托服务范围:兰州佛慈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所有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招标等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清单编制或定额编制、控制价编制、造价咨询服务及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社会稳定性评价等服务项目。

1.4服务周期:自合格名录发布之日起三年

1.5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选取3家合格单位)

第二标段:节能评估咨询服务(选取3家合格单位)

第三标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服务咨询(选取3家合格单位)

第四标段:造价咨询服务(选取6家合格单位)

第五标段:招标代理服务(选取3家合格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环境保护咨询)。

2.投标人近三年(2015 年 1 月至今)承担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省外投标人中标后,按照甘肃省、兰州市有关规定需办理信息登记的,应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4.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项目固定的专职组成人员不得少于3人;项目组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18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5.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4 年至 2016年度或 2015 年至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 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节能评估咨询服务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工程咨询)。

2.投标人近三年(2015 年 1 月至今)承担过节能评估任务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省外投标人中标后,按照甘肃省、兰州市有关规定需办理信息登记的,应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4.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注册咨询工程师(咨询)执业资格证;项目固定的专职组成人员不得少于3人;项目组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18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5.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4 年至 2016年度或 2015 年至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 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服务咨询。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社会稳定风险编制)。

2.投标人近三年(2015 年 1 月至今)承担过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省外投标人中标后,按照甘肃省、兰州市有关规定需办理信息登记的,应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4.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项目固定的专职组成人员不得少于3人;项目组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18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5.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4 年至 2016年度或 2015 年至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 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造价咨询服务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2015 年 1 月至今)承担过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省外投标人中标后,按照甘肃省、兰州市有关规定需办理信息登记的,应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4.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证;项目固定的专职组成人员不得少于7人;项目组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18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5.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4 年至 2016年度或 2015 年至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 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标段:招标代理服务: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招标代理)。

2.投标人近三年(2015 年 1 月至今)代理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省外投标人中标后,按照甘肃省、兰州市有关规定需办理信息登记的,应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4.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固定的专职组成人员不得少于3人;项目组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18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5.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4 年至 2016年度或 2015 年至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 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

4.2获取地点: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按照注册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第一、二、四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第三、五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3第一、二、四标段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九开标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1#(伊真大厦)

5.4第三、五标段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1#(伊真大厦)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佛慈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68号

联 系 人:景工

电话:181*****990

招标代理:甘肃亿智联国际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澳兰名门B2座

联 系 人:马德才

电话:133*****641

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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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围 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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