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申请式人行横道信号灯工程(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温岭市申请式人行横道信号灯工程(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申请式人行横道信号灯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申请式人行横道信号灯工程,主要内容为信号灯及标志标线工程、道路修复工程。

(一)信号灯及标志标线工程:交通标线249平方米、清除旧标线181平方米、LED403Ф400机动车信号灯8组、LED303Ф300机动车信号灯4组、LED机动车倒计时灯8组、LED302Ф300人行横道信号灯(内置倒计时)10组、四类信号控制器4台、机动车信号灯灯杆7根、人行横道信号灯杆9根、行人过街按钮10只、人流量统计摄像机9套、电子警察杆4根、人群识别监控杆5根及管线敷设、窨井砌筑等。

(二)、道路修复工程:1、人行道铺装改建为非机动车道:双丙聚気酯密封剂密封+6cm

红色露骨料C20砼+18cm厚C20透水砼基层+15cm透水级配碎石,G603花岗岩平石及拆除原有人行道板;2、沥青砼改绿化带:沥青砼路面开槽,花岗岩侧石铺装;3、安装603#花岗岩茘枝面柱墩Ф250*670,人行道单面坡、三面坡改造,公共自行车站点移位。

2.2 计划工期:45日历天内(含45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价:836389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信号灯、标志标线、道路修复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8日17:00时前至温岭市沪商大厦8楼807室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2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9日下午2时30分,地点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6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ztb.com.cn)、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栏、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及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zxsjzx.com)公开发布。

7.其他事项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温岭市体育场路51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阳光大道210号沪商大厦807室

联 系 人:陈威宇

电 话:****-********137*****3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布 信号灯 温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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