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港新区海港幼儿园窗帘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门港新区海港幼儿园窗帘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海门市海门港新区海港幼儿园窗帘采购公告(二次)

询价单

报价单位(公章):单位:元


品名

规格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样图

窗 帘

详见附件

以上合计:人民币大写:

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进行报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018年 月日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本项目产品的合法经营、销售资格。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人投标)、诚信承诺书、投标经办人身份证,看样证明、与样本材质、工艺等一致的窗帘布料,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交至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海港大厦裙楼)开标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原件携带备查)。

3.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指定日期前至招标人处看样,由招标人出具看样证明。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看样结果提供样品。中标商交货的实物材质、尺寸、工艺必须与样本一样,否则退货,后果由中标商自负。看样时间2018年 929日下午16时00分前,地址:海门市海门港新区海港幼儿园,联系人:冯老师,电话****-********

4.本项目开标地点:2018年930日上午930分,地点: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海港大厦裙楼)开标室。

5、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送至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海港大厦裙楼),采购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6.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

7.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设备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人民币。

评标办法:(1)低于所有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90%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若有效投标单位为两家,则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单位仅为一家,则直接进行商务谈判。

8.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9.供应商中标后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至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0.售后服务:货物一年免费质保且一年免费上门服务。(所有设备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1.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30天内,即支付合同总价的95 %,其余5%的余款在1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时需提供等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12.本项目必须于2018年1020日之前安装完成并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逾期每日罚款500元(在项目款中扣除)

联 系 人:顾女士电话:150*****868

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门市海门港新区海港幼儿园

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26日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海门市海门港新区海港幼儿园窗帘询价单.xls海门市海门港新区海港幼儿园窗帘采购公告(二次).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窗帘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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