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搬迁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城北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搬迁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搬迁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公告条件的合格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 THZC—********

二、采购项目名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搬迁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属地

标段

四至范围

征收搬迁
户数(约)

征收搬迁面积(约㎡)

所属地块

征收服务费预算

(约万元)




城北

街道

1

东至草河、南至森园路、西至海陵北路、北至迎江农贸市场南侧沿线

152户

17400

赵公社区地块

60


2

迎江农贸市场及东至花园村三组老闸南侧道路沿线、南至森园路、西至草河、北至引江花园南侧河道沿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

98户

31800

赵公社区地块

95


3

东至花园村三组王卫祥户东侧巷道、南至森园路、西至草河、北至草河南侧沿线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

55户

15300

赵公社区地块

50


4

东至花园村三组老闸南侧道路沿线、南至森园路、西至老八中东侧围墙、北至引江花园南侧河道沿线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

78户

16000

赵公社区地块

55


5

东至稻河、南至张家巷、西至扬桥小学东围墙、北至扬桥小学北围墙沿线

52户

7000

扬桥小学周边地块二期

40


6

丰乐A苑

30户

3300

丰乐A苑地块

19


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上述标段地块范围仅为参考,具体实施范围以工程分指挥部现场界定为准,户数、面积最终以审计为准。)各投标人必须对上述所有标段逐一作出响应,不得选择其中部分标段进行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中标后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三)在区征收办2018年度备案,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海陵区征收办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四)参与征收实施服务人员必须是区征收办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且投入项目服务人员人数不少于10人。(海陵区征收办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在采购项目开标后评审前由区征收办、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办共同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方可参加评标。

六、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采购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公告在“海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止。招标文件在“海陵区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海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9月14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9:30 (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

4、接收人:工作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应由其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或持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8年9月14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4、招标文件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4日15:00前。

在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须书面提交疑问)。

答疑形式:书面。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整,供应商以电汇、网上银行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到账(不接受现金)。供应商在开标前须到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东南角金融中心窗口凭银行缴纳证明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以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请妥善保管好交款收据,退保证金时必须出具)

账户名称:泰州市海陵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00,备注:城北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搬迁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HZC—********)。

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程序予以退还(http://www.tzhlzfcg.com/hlqzfcgzx/zcfg/content/157web16_hlqzfcgzx5262.html)。未中标的供应商本中心将按规定程序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网址同上)。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⑵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⑶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⑷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⑸供应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十、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

2、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

邮政编码:225300

备注:请投标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项目为项目实施可行性的前期准备,非项目正式启动实施。是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时间,以项目实施公告为准。

2、本次项目订立的采购合同自订立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自采购合同订立之日起满六个月项目未启动实施的,参与本项目征收实施的服务人员可参与其他项目的报名;自采购合同订立之日起满三年项目未启动实施的,所订立的采购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投标确认函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16:00之前将《投标确认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中心,投标报名邮箱(hltbbm@126.com),邮件主题及描件保存名称请注明“THZC—******** 投标确认函(**单位)”。在规定时间之前没有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本中心,采购人在开标时有权拒绝其投标。


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8月24日

投标确认函格式:


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搬迁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已取得,经认真研究,我单位对招标文件无异议,一定准时参加所有标段的投标活动。

特此告知

截止日期:2018年8月31日16:00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搬迁 房屋征收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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